2005年11月4日星期五

2005.11.03 Part3 [ 江蘇宿遷市禁床令(笑話),解答ICQ ]

江蘇宿遷市禁床令(笑話),解答ICQ

2005年11月03日
主持:蕭若元
嘉賓:梁錦祥、黎則奮(Q仔)、梁國雄(長毛).

《禁桌令》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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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宿遷規定辦酒席不得超過八桌引發爭議

5月1日,一份規定在宿遷市正式實施,其中要求,黨員、幹部、公務人員辦婚喪酒席不得超過5桌,百姓不得超過8桌。
  有多家媒體和專家提出質疑:政府介入私人消費領域,明顯越權。宿遷政界介紹,委書記仇和在整個事件中多次介入。「限桌令」被視為仇和的又一 「鐵腕」之作。 5月21日下午,江蘇宿遷市宿豫區蔡集鎮朱李村,50多歲的村民薛凱坐在自家的堂屋裡發呆。他手裡有一張工商服務業統一收據,但收款事項寫的是「超標操辦」,蓋的公章則是「政府宿遷市宿豫區蔡集鎮紀律檢查委員會」。 「這是我給我兒子辦婚宴超過規定桌數領到的罰款單。鎮紀委還給了我一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薛凱是一名農村普通黨員。按他的計劃,5月1日本將「雙喜臨門」———兒子生日同時舉辦婚禮。但當日也是宿遷《關於制止大操大辦、樹立文明新風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第一天。按此規定,他家只能辦5桌酒席。薛凱的估算是最少要辦11桌。為此,他提前一天為兒子舉行了婚禮。但數日後,他還是被舉報了。
  因「頂風違規」而受罰,在宿遷已有多例。
  今年4月13日,《規定》由宿遷市紀委、宿遷市監察局聯合出台。當地紀委證實,1個多月來,1名縣城管大隊副隊長被撤職,1名土地部門工作人員被停職半年,多名黨員幹部受到黨紀、行政和經濟處罰,至少13起普通群眾「違規」事件被制止。
  《規定》帶來了巨大爭議。有學者指出,這是我國地方政府首次以行政手段干預日益嚴重的人情風。也有多家媒體和專家提出質疑:政府介入私人消費領域,明顯越權。
宿遷政界介紹,市委書記仇和在整個事件中多次介入。作為媒體所稱「中國最富爭議的市委書記」,「限桌令」被視為仇和的又一「鐵腕」之作。

仇書記發火了
  今年3月19日上午10點左右,宿遷市紀委廉政辦副主任王衛國正陪著幾位從鹽城某縣來的紀委同仁。在汽車裡,王衛國扭開了廣播,笑笑說:「你們鹽城老鄉正在全市農村工作會議上講話呢,電台現場直播。」
  他所說的「鹽城老鄉」是指現任宿遷市委書記仇和。出生江蘇鹽城農村的仇和現年47歲,有過半年的留學美國經歷。上任後,因推行多項富有爭議的改革而聞名全國。
  「扭開廣播後,聽到仇書記正在即興講宿遷的人情風。他明顯發火了。」王衛國說。會上,仇和花了近半個小時的時間讀了統計部門的一份關於人情消費的專項報告。
  「仇書記脫稿講話時揮舞著材料,語調很高。」仇和身邊的一位工作人員描述當時情景。
  記者後來見到了被仇和揮舞過的統計報告———《遇事大操大辦導致人情消費過多過濫現象需引起重視》。
  宿遷市統計局城調隊隊長肖輝亞是這份統計報告的起草人之一。5月24日,他回憶說:「這項專項統計,是仇書記要求統計局專門作的。」
  今年1月25日,城調隊作出一份城市居民人情消費統計,指出宿遷城市居民人情消費佔到總支出的近一成。該期《統計信息》被例行送到了市主要領導辦公桌上,結果受到了仇和的重視。
  宿遷統計局局長陳久春告訴記者,春節放假剛過,大約是初八初九(2月中旬),他接到了市委辦的電話。電話稱,仇書記建議統計局就宿遷市人情消費作一項深入的調查。
  任務落在肖輝亞和他的同事身上。一周時間內,他們完成了專項調查,3月8日正式向市裡提交了4500字的專項報告。
  據媒體報道,3月12日,仇和在這份統計專報上直接批示,要求出台一份法規性文件。並提出,4月上旬向全社會公示徵求意見,中旬頒布,5月開始實施。
  「請市紀委、市監察局迅速調查研究,出台一個剛性的、管用的、可操作的文件!」3月19日上午,聽到廣播裡仇和的這句話,王衛國對車裡的紀委同仁說:「仇書記下命令了,我又有事幹了。」
  「貓捉老鼠」現象

5月22日下午,宿遷泗陽縣金長城賓館餐飲部裡,沒有一位客人。這裡一直以辦紅白喜宴為主要業務。
  酒店一位經理證實,4月5日,泗陽縣城管大隊副大隊長胡剛在這裡舉辦了「39歲生日宴」,事後十幾天遭人舉報,隨即被免職。
  胡剛是「限桌令」事件中最早的觸「網」者。據宿遷市紀委公佈的文字材料:當日,胡剛宴請了縣建設系統及其下屬工作人員等93人,操辦酒席10桌,共收受禮金10150元。
  胡剛「生日宴」前一天,《規定》的徵求意見稿在《宿遷日報》上全文刊出。上稱,黨員、幹部「職務變動、新房落成、喬遷、滿月、生日、升學、參軍、祭日及其他任何事宜,除直系親屬外,一律不得宴請」。
  雖然紀律部門處理胡剛事件時沒有援引《規定》條文,但在《規定》實施前後,胡剛事件當做大操大辦的典型事件被當地媒體多次曝光。
  「管那些有職有權的人大操大辦,也想為百姓節約一些錢,這我舉雙手擁護。」儘管因給兒子辦婚宴受罰,宿豫區蔡集鎮朱李村的薛凱仍認為,市裡出台這份規定本是出於「好心」。
  在富裕程度排在全國前列的江蘇省,位於蘇北的宿遷是「最窮的市」之一。該市面積8555平方公里、人口521萬,轄宿城、宿豫2區和沭陽、泗洪、泗陽3縣。

宿遷是西楚霸王項羽的故鄉,有人形容這裡的民風為「寧輸財不輸義」。人情風之盛被作為例證之一。
  泗陽縣南劉集鄉莊灘村村主任章成生證實,2001年前,每戶村民每年的隨出的禮平均高達3000元左右,占家庭總收入的三分之一。
  「現在的人情風不得了,」宿豫區蔡集鎮朱李村60歲的老人徐世龍一家全年收入三四千元,去年隨禮達1000余元。他說,當地除了婚喪辦宴,小孩12天、滿月、週歲、剃毛頭、升學、參軍,建房子上梁時也請。成人39、49、59、69、79(當地有過九不過十的說法)都要辦「壽宴」。
  城市中的送禮名目更多,還有「喬遷禮」、「探病禮」、「升職禮」、「獲獎禮」等,禮金數額一般在百元以上。
  統計局的報告顯示:2004年宿遷人情消費平均每個家庭25.4次,消費金額為3107元,占當年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7.1%.69.5%的人認為,人情消費負擔很重或較重;57%的人表示,人情消費給自己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精神壓力。
  儘管如此,但「限桌令」的出台,在當地並沒有帶來一片叫好。
  記者在宿遷多家酒店調查顯示,當地人表面上雖不敢違背「限桌令」,但不少人實際上將宴席化整為零,分別在多家酒店同時舉行,或者異時同地舉行。有媒體將此現象形容為「貓捉老鼠」的遊戲。
  「干5群8」與仇和三次批示
  當地紀委證實,《規定》4月11日最終定稿,文件上仇和的親筆改動達12處。其中幾處相當關鍵,如黨員幹部舉辦紅白喜宴嚴禁邀請的對象,加上了「同事」二字。
  《規定》被當地百姓稱為「限桌令」,其爭論焦點主要在於酒席數量的限制標準。
  「黨員、幹部、公務人員不超5桌,百姓不超8桌」的標準從何而來?
  在有關人情消費的統計專報上,仇和的批示對《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剛性的、有約束力的、具體易操作的、對公務員、黨員、百姓有區別的法規性文件。」
  「我們認為,有可操作性就必須對宴請的規模和隨禮禮金進行量化。」宿遷市紀委宣教研究室主任胡學瑜說。
  這次批示後,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沈成要求紀委研究室和市委辦綜合四處立即展開聯合調查研究。胡學瑜成為此次調查的牽頭人。
  胡學瑜說,他們紀委宣教研究室的3名成員開了6場座談會,共與六七十人進行了座談。其中與農民座談兩次,分別在沭陽縣和泗陽縣。規模均為10人左右,其中村支部書記、村小組長和農民代表加在一起,占三分之一。
  胡學瑜回憶,對普通群眾婚喪宴席的規模,在座談中有人提出6桌,有人提出8桌,也有人提出10桌。「最終我們參考大多數群眾的紅白喜事規模,定出了8桌的標準。至於黨員幹部,為避免其借擺宴斂財,就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我們認為如果只請直系親屬的話,5桌夠了。」
  胡學瑜說,在一周的調查後,他們草擬出了《規定》徵求意見稿,在4月4日的《宿遷日報》上全文刊出。
  研究室副主任郭永山證實,在《規定》徵求意見稿一周的社會公示中,群眾通過電話、來信與來訪參與了討論,並對一些具體條文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如村民理事會的組成人員等。「沒有聽說有群眾對」干五群八「的標準提出反對意見」。
  宿遷市紀委宣教研究室一個檔案袋中,還存有一張當日的《宿遷日報》。仇和在這張報紙上做出了第二次批示。批示稱徵求意見稿「很好」,並再次強調「要從緊、從嚴、從高提要求,硬化規定,特別是黨員幹部要嚴上加嚴。」

5月23日,泗陽縣眾興鎮史集村一位李姓店主為二女兒的婚事犯愁。「8桌,這讓我怎麼能辦得下來?」
  兩年前,他的大女兒結婚,他家擺了35桌宴席。「我的親兄弟姐妹有5個,我妻子則有7個,這些至親加上他們的小孩總數就有70來人;我還有8個表叔、1 個舅舅、3個姨娘、2個姑媽,加上我的四五十個表兄弟、表姐妹又有100來號人;我當過兵,有交往的戰友有20來名,我和妻子的同學各有10多名,村裡有禮尚往來的有30來戶。還有女兒的同學和朋友……」
  一位準備年內結婚的宿遷市普通公務員小王對5桌的限制也頗有看法。「5桌裡總要有一桌是擺給上路的(送女方的人)吧,還有有一桌留給幫忙的,就剩下三桌了,連至親都不能請全,讓我怎麼辦?」
  宿遷市幸福南路上的紅樓大酒店在當地經營紅白喜事宴已有十多年。「普通宿遷人辦紅白喜事宴時擺十一二桌的最多,也有人辦20來桌。」這位負責人說。
  在一份回答媒體提問的文字材料中,當地紀委提及群眾的「不同意見」時稱:「每一項新制度、新規定不可能兼顧每一個人的利益。」
  「村規民約」與理事會
  5月21日下午,宿豫區蔡集鎮朱李村60歲的村民徐世龍還能清楚地複述出《規定》中的一些條文。「村裡的廣播每天早晚各播一次,連播了十來天。」他笑著說。
  徐老漢的三個兒子都早已完婚,最少的也辦了11桌。慶幸之餘,徐老漢也有些奇怪,對這樣一份文件,村委會咋下這樣大力氣廣播。
  他並不知道,4月11日《規定》定稿之時,仇和同時批示:立即下發實施,市「兩報兩台」及各縣區兩台和鄉鎮廣播站要滾動播放一段時間。
  今年4月13日上午9時,宿遷市電信局辦公樓內,一場高規格的電視電話新聞發佈會召開,沭陽、泗陽、泗洪三縣設了分會場,所有駐宿媒體的記者均獲邀參會。會上,《規定》全文發佈。
  市委副書記沈成說:「宿遷以這樣較高規格的新聞發佈會出台一項規定,建市以來還不多見,對市紀委來說也是第一次。」
  時隔一個月,記者在當地農村採訪,仍隨處可見相關的標語口號。

從宿遷當地媒體報道來看,從《規定》4月13日頒布了到5月1日實施前的一段時間,各地對落實《規定》展開一場「競賽」。
  宿豫區曉店鎮使出的一招頗為「新穎」:將《規定》精神訂入了「村規民約」。該鎮曉店居委會3組村民王健章,4月中旬收到了居委會計生幹事發的一張粉紅色的紙———全鎮統一格式和內容的《關於規範婚喪嫁娶、紅白喜事操辦行為的有關規定》(以下簡稱「村規」)。
  這份「村規」稱「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規定「婚喪嫁娶活動,提倡不辦宴席,如操辦,要事先向村(居)紅白理事會申請,等批准後在規定時間和地點操辦」。
  村民認為,比起市裡《規定》來,「村規」更嚴一些。諸如「群眾辦宴不能超過8桌」在「村規」中成了「7桌」,每超一桌罰款400元提高為500元。
  4月20日左右,朱李村裡召集八九十名黨員幹部和群眾代表開會,成立了村移風易俗理事會。
  宿遷市民政局基層政權處長姚啟國告訴記者,截至5月11日,按照市紀委《規定》的要求,全市115個鄉鎮中100個左右成立了鄉鎮移風易俗理事會(設在鄉鎮民政辦),1441個村(居)委會中有1306個成立了移風易俗理事會。
  與「村規民約」不同,移風易俗理事會的成立,是《規定》中明確要求的。
  《規定》要求:「各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均要成立移風易俗理事會,理事長可由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負責人兼任,副理事長和理事由威望較高、原則性強、善理事的離退休老幹部、老黨員、老復員軍人、老勞模、老教師、各級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等擔任。」
  「理事會章程中要明確規定:居民舉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必須經所在地移風易俗理事會批准;宴請不得超過8桌,不得使用公車,車輛不得超過4輛。」
  姚啟國說,「經過調查,大部分移風易俗理事會(有部分名為紅白理事會)很好地落實了紀委《規定》要求,將規定內容寫入了章程,並且開始運轉,對各地的各種宴席開始規範了。」
  「限桌令」尋求合法化軌跡
  事實上,「移風易俗理事會」的成立,正是宿遷回應「行政干預私人空間」質疑的理由。
  「媒體批評宿遷把行政的手伸向了屬於老百姓的餐桌,但你們有沒有注意到,宿遷市紀委或監察局從沒有到飯店」查「過普通百姓的婚喪宴請,我們從來沒直接管過百姓餐桌」。5月23日下午,王衛國對記者說,他的手一下下敲著辦公室桌子。
  一位參與制定《規定》草案的人員透露,開座談會之前,就定好了採用村民理事會方式來管理群眾,原因是仇和在任沭陽縣委書記時,在沭陽就採取了村民理事會的方式。「這是仇和定好的調子。」
  南京大學行政法學者肖澤晟認為,種種跡象表明,宿遷出台《規定》之初,就認識到了行政手段不宜干預百姓人情風,一直在試圖尋找一條「合法化」的道路。
  「我們紀委和監察局確實沒權力規範普通群眾的婚喪宴請,但我們有權力要求我們的下級組織成立移風易俗理事會。理事會是『民間自治』組織,可以規範群眾的行為。」王衛國說。
  肖澤晟不認可理事會「民間自治組織」的性質。他認為,由政府直接支配下成立的移風易俗理事會,其領導已被確定,成員也基本安排好了,章程也由政府代替寫好了。它並不能體現「民間自治」,事實上只是行政力量伸出的另一隻手。
  宿遷市民政局基層政權處姚啟國說,他正在思考下一步是否讓村民全部成為移風易俗理事會成員,這樣,理事會管理起來就「名正言順」了。
  肖澤晟對此表示擔憂。他認為,這種辦法如果成為現實,理事會與群眾將變成「民間社團」與會員的關係,假使居民不滿理事會的處罰,依照現有法律,很難找到救濟途徑。
  23日,宿遷市委工作人員婉拒了記者直接採訪仇和的要求。處於事件漩渦的仇和至今從未接受過媒體採訪。當日晚,其身邊一位工作人員說:仇和本人沒想到這個舉措會有這麼大爭議。
  但宿遷絲毫沒有撤消《規定》的跡象。
  5月12日,在宿遷市紀委一份名為《全市貫徹落實<規定>取得初步成效》的匯報文件封面,仇和作出了關於《規定》的第四次批示:「請市紀委、監察局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一些典型案例,以警示社會,教育干群,震懾違者。」
  宿遷市紀委廉政辦副主任王衛國說:對媒體和專家的質疑,宿遷的態度是不迴避,不爭辯,埋頭苦幹抓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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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寫的《禁床令》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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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一份規定在宿遷市正式實施,其中要求,黨員、幹部、公務人員每月夫妻性生活不得超過5次,普通百姓不得超過8次。
 有多家媒體和專家提出質疑:政府介入私人性生活領域,明顯越權。
 宿遷政界介紹,市委書記"仇和"在整個事件中多次介入。"限床令"被視為"仇和"的又一"鐵腕"之作。

5月21日下午,江蘇宿遷市宿豫區蔡集鎮朱李村,50多歲的村民薛凱坐在自家的堂屋裡發呆。他手裡有一張工商服務業統一收據,但收款事項寫的是"超標操",蓋的公章則是"政府宿遷市宿豫區蔡集鎮房事紀律檢查委員會"。
"這是我兒子上月性生活超過規定次數領到的罰款單。鎮紀委還給了我一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薛凱是一名農村普通黨員。按他的計劃,5月1日本將"雙喜臨門"---兒子生日同時舉辦婚禮。但當日也是宿遷《關於制止大操大辦、樹立文明新風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第一天。按此規定,他這個月只能操房事8次。
薛凱的估算是這個月最少辦11次。為此,他提前一天為兒子舉行了婚禮。但數日後,他還是被舉報了。
 因"頂風違規"而受罰,在宿遷已有多例。
 今年4月13日,《規定》由宿遷市紀委、宿遷市監察局聯合出台。當地紀委證實,1個多月來,1名縣城管大隊副隊長被撤職,1名土地部門工作人員被停職半年,多名黨員幹部受到黨紀、行政和經濟處罰,至少13起普通群眾"違規"事件被制止。
 《規定》帶來了巨大爭議。有學者指出,這是我國地方政府首次以行政手段干預日益嚴重的房事風。也有多家媒體和專家提出質疑:政府介入私人性生活領域,明顯越權。
 宿遷政界介紹,市委書記"仇和"在整個事件中多次介入。作為媒體所稱"中國最富爭議的市委書記","限床令"被視為"仇和"的又一"鐵腕"之作。
 仇書記發火了
 今年3月19日上午10點左右,宿遷市紀委廉政辦副主任王衛國正陪著幾位從鹽城某縣來的紀委同仁。在汽車裡,王衛國扭開了廣播,笑笑說:"你們鹽城老鄉正在全市農村工作會議上講話呢,電台現場直播。"
 他所說的"鹽城老鄉"是指現任宿遷市委書記"仇和"。出生江蘇鹽城農村的"仇和"現年47歲,有過半年的留學美國經歷。上任後,因推行多項富有爭議的改革而聞名全國。
 "扭開廣播後,聽到仇書記正在即興講宿遷的房事風。他明顯發火了。"王衛國說。會上,"仇和"花了近半個小時的時間讀了統計部門的一份關於房事活動的專項報告。
 "仇書記脫稿講話時揮舞著材料,語調很高。""仇和"身邊的一位工作人員描述當時情景。
 記者後來見到了被"仇和"揮舞過的統計報告---《房事大"操"大辦導致精力浪費過多過濫現象需引起重視》。
 宿遷市統計局城調隊隊長肖輝亞是這份統計報告的起草人之一。5月24日,他回憶說:"這項專項統計,是仇書記要求統計局專門作的。"
 今年1月25日,城調隊作出一份城市居民房事活動統計,指出宿遷城市居民房事活動佔到夜生活的近一成。該期《統計信息》被例行送到了市主要領導辦公桌上,結果受到了"仇和"的重視。
 宿遷統計局局長陳久春告訴記者,春節放假剛過,大約是初八初九(2月中旬),他接到了市委辦的電話。電話稱,仇書記建議統計局就宿遷市房事活動作一項深入的調查。
 任務落在肖輝亞和他的同事身上。一周時間內,他們完成了專項調查,3月8日正式向市裡提交了4500字的專項報告。
 據媒體報道,3月12日,"仇和"在這份統計專報上直接批示,要求出台一份法規性文件。並提出,4月上旬向全社會公示徵求意見,中旬頒布,5月開始實施。
 "請市紀委、市監察局迅速調查研究,出台一個剛性的、管用的、可操作的文件!"3月19日上午,聽到廣播裡"仇和"的這句話,王衛國對車裡的紀委同仁說:"仇書記下命令了,我又有事幹了。" 

"貓捉老鼠"現象
5月22日下午,宿遷泗陽縣金長城賓館房間裡,沒有一位客人。這裡一直以辦房事為主要業務。
酒店一位經理證實,4月5日,泗陽縣市容大隊大隊長胡某在這裡舉辦了"房事",事後十幾天遭人舉報,隨即被免職。
 胡某是"限床令"事件中最早的觸"網"者。據宿遷市紀委公佈的文字材料:當月,胡某發生了性生活10次,操辦2人。
 胡某"房事"前一天,《限床令》的徵求意見稿在《宿遷日報》上全文刊出。上稱,黨員、幹部"職務變動、新房落成、喬遷、滿月、生日、升學、參軍、祭日及其他任何事宜,一律不得操辦房事"。
 雖然紀律部門處理胡某事件時沒有援引《規定》條文,但在《規定》實施前後,胡某事件當做大"操"大辦的典型事件被當地媒體多次曝光。
 "管那些有職有權的人大"操"大辦,也想為百姓節約一些精力,這我舉雙手擁護。"儘管因為兒子房事超標受罰,宿豫區蔡集鎮朱李村的薛某仍認為,市裡出台這份規定本是出於"好心"。
 在富裕程度排在全國前列的江蘇省,位於蘇北的宿遷是"最窮的市"之一。該市面積8555平方公里、人口521萬,轄宿城、宿豫2區和沭陽、泗洪、泗陽3縣。
 宿遷是西楚霸王項羽的故鄉,有人形容這裡的民風為"寧輸身體不輸色"。房事風之盛被作為例證之一。
 泗陽縣南劉集鄉莊灘村村主任章成生證實,2001年前,每戶村民每年的房事次數平均高達200次左右,占家庭夜生活的三分之一。
 "現在的房事風不得了,"宿豫區蔡集鎮朱李村60歲的老人徐龍一家全年收入三四千元,去年光買套套就花了1000余元。他說,當地除了婚喪辦宴,小孩12天、滿月、週歲、剃毛頭、升學、參軍,建房子上梁時都要過性生活慶祝一下。成人39、49、59、69、79(當地有過九不過十的說法)都要辦"房事"。
 城市中的性生活名目更多,還有"喬遷房事"、"探病房事"、"升職房事"、"獲獎房事"等,房事一般要持續在半小時以上,嚴重地影響了第二天的工作質量。
 統計局的報告顯示:2004年宿遷房事平均每個家庭300次,套套和神油消費金額為3107元,占當年家庭可支配收入的17.1%.69.5%的人認為,房事消費負擔很重或較重;57%的人表示,房事消費給自己造成了不同程度的體力和精神壓力。
 儘管如此,但"限床令"的出台,在當地並沒有帶來一片叫好。
 記者在宿遷多家酒店調查顯示,當地人表面上雖不敢違背"限床令",但不少人實際上將性生活化整為零,分別在家、公園、室內、 境外舉行。有媒體將此現象形容為"貓捉老鼠"的遊戲。
 "干5群8"與"仇和"三次批示
 當地紀委證實,《規定》4月11日最終定稿,文件上"仇和"的親筆改動達12處。其中幾處相當關鍵,如黨員幹部房事對象,加上了"同事"二字。
 《規定》被當地百姓稱為"限床令",其爭論焦點主要在於每月性生活數量的限制標準。
 "黨員、幹部、公務人員不超5次,百姓不超8次"的標準從何而來?
 在有關房事消費的統計專報上,"仇和"的批示對《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剛性的、有約束力的、具體易操作的、對公務員、黨員、百姓有區別的法規性文件。"
 "我們認為,有可操作性就必須對房事的規模和性生活用品進行量化。"宿遷市紀委宣教研究室主任胡學瑜說。
 這次批示後,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沈成要求紀委研究室和市委辦綜合四處立即展開聯合調查研究。胡學瑜成為此次調查的牽頭人。
 胡學瑜說,他們紀委宣教研究室的3名成員開了6場座談會,共與六七十人進行了座談。其中與農民座談兩次,分別在沭陽縣和泗陽縣。規模均為10人左右,其中村支部書記、村小組長和農民代表加在一起,占三分之一。
胡學瑜回憶,對普通群眾性生活的規模,在座談中有人提出每月6次,有人提出8次,也有人提出10次。"最終我們參考大多數群眾的房事規模,定出了每月8次的標準。至於黨員幹部,為避免其房事過多,影響工作,就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我們認為一月5次就夠了。"
 胡學瑜說,在一周的調查後,他們草擬出了《規定》徵求意見稿,在4月4日的《宿遷日報》上全文刊出。
 研究室副主任郭永山證實,在《規定》徵求意見稿一周的社會公示中,群眾通過電話、來信與來訪參與了討論,並對一些具體條文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如村民理事會的組成人員等。"沒有聽說有群眾對"干五群八"的標準提出反對意見"。
 宿遷市紀委宣教研究室一個檔案袋中,還存有一張當日的《宿遷日報》。"仇和"在這張報紙上做出了第二次批示。批示稱徵求意見稿"很好",並再次強調"要從緊、從嚴、從高提要求,硬化規定,特別是黨員幹部要嚴上加嚴。"

5月23日,泗陽縣眾興鎮史集村一位李姓店主為二女兒的房事犯愁。"8次,這讓我女兒怎麼受得了?"
 兩年前,他的大女兒結婚,每月性生活35次,一天一日,一日一天。
一位準備年內結婚的宿遷市普通公務員小王對5次的限制也頗有看法。"5次裡總要有一次是新婚之夜吧,還有有一次留給第二天早上的,就剩下三次了,連蜜月都不能用全,讓我怎麼辦?"
 宿遷市幸福南路上的紅樓大酒店在當地經營房事已有十多年。"普通宿遷人每月房事時要十一二桌最多,也有精力特別好的人辦20來次。"這位負責人說。
 在一份回答媒體提問的文字材料中,當地紀委提及群眾的"不同意見"時稱:"每一項新制度、新規定不可能兼顧每一個人的利益。"
 "村規民約"與理事會
 5月21日下午,宿豫區蔡集鎮朱李村60歲的村民徐世龍還能清楚地複述出《規定》中的一些條文。"村裡的廣播每天早晚各播一次,連播了十來天。"他笑著說。
 徐老漢的三個兒子都早已完婚,最少的每月性生活也要11次。慶幸之餘,徐老漢也有些奇怪,對這樣一份文件,羞人答答地,村委會咋下這樣大力氣廣播。
 他並不知道,4月11日《規定》定稿之時,"仇和"同時批示:立即下發實施,市"兩報兩台"及各縣區兩台和鄉鎮廣播站要滾動播放一段時間。
 今年4月13日上午9時,宿遷市電信局辦公樓內,一場高規格的電視電話新聞發佈會召開,沭陽、泗陽、泗洪三縣設了分會場,所有駐宿媒體的記者均獲邀參會。會上,《規定》全文發佈。
 市委副書記沈成說:"宿遷以這樣較高規格的新聞發佈會出台一項規定,建市以來還不多見,對市紀委來說也是第一次。"
 時隔一個月,記者在當地農村採訪,仍隨處可見相關的標語口號。
 從宿遷當地媒體報道來看,從《規定》4月13日頒布了到5月1日實施前的一段時間,各地對落實《規定》展開一場"競賽"。
 宿豫區曉店鎮使出的一招頗為"新穎":將《規定》精神訂入了"村規民約"。該鎮曉店居委會3組村民王健章,4月中旬收到了居委會計生幹事發的一張粉紅色的紙---全鎮統一格式和內容的《關於規範性生活操辦行為的有關規定》(以下簡稱"村規"。
 這份"村規"稱"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規定"房事活動,提倡不操辦,如操辦,要事先向村(居)房事理事會申請,等批准後在規定時間和地點操辦"。
 村民認為,比起市裡《規定》來,"村規"更嚴一些。諸如"群眾每月性生活不能超過8次"在"村規"中成了"7次",每超一次罰款400元提高為500元。
4月20日左右,朱李村裡召集八九十名黨員幹部和群眾代表開會,成立了村移風易俗理事會。
 宿遷市民政局基層政權處長姚啟國告訴記者,截至5月11日,按照市紀委《規定》的要求,全市115個鄉鎮中100個左右成立了鄉鎮移風易俗理事會(設在鄉鎮民政辦),1441個村(居)委會中有1306個成立了移風易俗理事會。
 與"村規民約"不同,移風易俗理事會的成立,是《規定》中明確要求的。
 《規定》要求:"各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均要成立移風易俗理事會,理事長可由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負責人兼任,副理事長和理事由威望較高、原則性強、善理事的離退休老幹部、老黨員、老復員軍人、老勞模、老教師、各級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等擔任。"
 "理事會章程中要明確規定:居民舉辦房事等事宜必須經所在地移風易俗理事會批准;每月房事不得超過8次,不得使用偉哥,蟻力神不得超過4顆。"
 姚啟國說,"經過調查,大部分移風易俗理事會(有部分名為房事會)很好地落實了紀委《規定》要求,將規定內容寫入了章程,並且開始運轉,對各地的各種宴席開始規範了。"
 "限床令"尋求合法化軌跡
 事實上,"移風易俗理事會"的成立,正是宿遷回應"行政干預私人空間"質疑的理由。
 "媒體批評宿遷把行政的手伸向了屬於老百姓的床上,但你們有沒有注意到,宿遷市紀委或監察局從沒有到床上"查"過普通百姓的性生活,我們從來沒直接管過百姓床事"。5月23日下午,王衛國對記者說,他的手一下下敲著辦公室桌子。
 一位參與制定《規定》草案的人員透露,開座談會之前,就定好了採用村民理事會方式來管理群眾,原因是"仇和"在任沭陽縣委書記時,在沭陽就採取了村民理事會的方式。"這是"仇和"定好的調子。"
 南京大學行政法學者肖澤晟認為,種種跡象表明,宿遷出台《規定》之初,就認識到了行政手段不宜干預百姓性生活,一直在試圖尋找一條"合法化"的道路。
 "我們紀委和監察局確實沒權力規範普通群眾的房事行為,但我們有權力要求我們的下級組織成立移風易俗理事會。理事會是'民間自治'組織,可以規範群眾的行為。"王衛國說。
 肖澤晟不認可理事會"民間自治組織"的性質。他認為,由政府直接支配下成立的移風易俗理事會,其領導已被確定,成員也基本安排好了,章程也由政府代替寫好了。它並不能體現"民間自治",事實上只是行政力量伸出的另一隻手。
 宿遷市民政局基層政權處姚啟國說,他正在思考下一步是否讓村民全部成為移風易俗理事會成員,這樣,理事會管理起來就"名正言順"了。
 肖澤晟對此表示擔憂。他認為,這種辦法如果成為現實,理事會與群眾將變成"民間社團"與會員的關係,假使居民不滿理事會的處罰,依照現有法律,很難找到救濟途徑。
 23日,宿遷市委工作人員婉拒了記者直接採訪"仇和"的要求。處於事件漩渦的"仇和"至今從未接受過媒體採訪。當日晚,其身邊一位工作人員說:"仇和"本人沒想到這個舉措會有這麼大爭議。
 但宿遷絲毫沒有撤消《限床令》的跡象。
 5月12日,在宿遷市紀委一份名為《全市貫徹落實<規定>取得初步成效》的匯報文件封面,"仇和"作出了關於《規定》的第四次批示:"請市紀委、監察局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一些典型案例,以警示社會,教育干群,震懾違者。"
 宿遷市紀委廉政辦副主任王衛國說:對媒體和專家的質疑,宿遷的態度是不迴避,不爭辯,埋頭苦幹抓成效。
 據當地紀委證實,安徽蒙城為學習宿遷遏制房事大操大辦風氣的做法,近日專程到宿遷"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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